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发展,我国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9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其中,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2.3%。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培育60.5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49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扩大至92%以上。有更健全的制度保障,有更给力的政策支持,有更公平的发展机遇,现在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其不仅带来经济活力的提升,同时也为就业、外贸、投资作出重要贡献,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的,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其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是摆在民营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方面,金融机构要根据民营企业需求,扎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畅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加大各类金融资源要素投入,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要持续加大创新力度,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风控模型和业务流程。要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推广“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或“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通过“科技贷”“云税贷”“商会贷”等的适配性金融服务,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并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要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强化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支持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券、绿色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工具。要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破解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不足、信息不对称等融资制约。要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产业链上民营企业便利融资。要建立常态化银企交流沟通机制,运用好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服务链条,提升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金融对投资、消费、外贸的促进作用,综合运用债券、REITs等多种方式支持“两重”建设,更好满足项目融资需要,围绕“两新”工作和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多让利惠民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民营经济新业态的金融支持力度。要制定差异化帮扶政策,对于传统企业,可以通过提供技改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其转型升级,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方向发展;对于新兴企业,可以提供更多市场准入便利,创造更大发展空间,通过创业投资等帮助其快速成长。要发展风险投资,壮大耐心资本,优化各级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引导更多风投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加快发展科技保险,孵化培育更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有力支持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加强政银企合作,推动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低成本、长周期的信贷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引导利率适宜的信贷资金快速便捷直达基层,同时加大涉企奖补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习近平指出安全炒股配资,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发挥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配置给民营企业,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民企金融支持力度,就一定能够更大程度激发民营经济市场活力。(作者袁维海,系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中心皖西学院研究基地研究员)
东海优配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